第一,坚决支持孙杨上诉,也支持中国泳协对孙杨的力挺。我愿意相信孙杨是清白的,并且认为,孙杨为了销毁证据而毁坏检测样本是不合逻辑的。而且世界泳联事发后不久就表明态度,认为孙杨不存在违反《世界反条例》的行为。
第二,我主张对此***就事论事。我们支持孙杨依法***,但无需让这种支持变成一种和国家荣誉相联系的情绪和战斗。这是孙杨本人及国际泳联与世界反机构的严重***,不应视为中国受到的挑战。孙杨曾经获得奥运等多项国际大赛的冠,为国争了光,但我不主张把孙杨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国家的荣辱划等号。不排除CAS的法官受到一些西方的影响,他们对证据的纳也可能有问题,所以要依法***,但我依然不主张对该仲裁的复杂进行简单的解读。
第三,中国和在国际场合都可能有一些不利因素,但要看到,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、包括体育事业都在这个大环境里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长足进步,这证明,其间的一些障碍经过我们努力是能够突破、化解的。我们应当对对外开放的总体环境保持信心。
每个人发表意见前,还是多看看多了解相关庭审细节和有关规定为好,不要意气用事,毕竟经过了,要讲证据和事实的!真的为孙杨可惜!
第一,看了他的证人在上的表现,可以看出:他们或者是国家体育机构的领导,但是也并不熟悉相关的细节和规定;队医也为能给他提供理智的处理办法……人家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!扯其他的没有用!有的证人是专业的部门领导甚至,连有关的规定都不清楚,难怪孙杨妈妈不满意啊!事情可以说是回力无天了!
第二,看看他律师发的声明,情绪多于证据!概念多于事实!上诉不过是徒劳无益的!律师事务所不亏,反正败也好输也好,他们总有钱拿!律师声明要多陈述事实,多了解国际组织的规则,帮孙杨找到他们违规的漏洞,而不是帽子满天飞!
第三,作为孙杨血检做了多少次,应该起码的规则都知道吧!签了字,又让人家抽了血,就不应该瓶撕单子啊?!有点不理!相关领导的指导也不专业!可悲可叹!
衷心祝愿孙杨一路走好!
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裁决结果:对孙扬禁赛8年的决定,我表示震惊和意外。第一,坚决支持孙杨在法定的期限之内积极上诉。程度的还原事实、还原真相,把当时发生尿检、血检等检查的现场,以及事实发生过程的各个环节的和录音资料整理齐全,充分整理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。在法律和国际规则的框架下,充分提交上诉,以期获得撤销裁定的判决和减轻判决。第二,通过这个提醒和警示,我们的体育机构和参赛运动员。接受教训,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体育赛事国际规则的研究和遵循,法律规则的合法,既包括行为合法,也包括程序合法。如:第2.3条规定:逃避、拒绝或未完成样本集的行为;2.5条则规定包括篡改或企图篡改管制过程中的任何环节,篡改包括但不限于,故意干扰或企图干扰官,向反组织提供虚信息,恐吓或企图恐吓潜在的证人等。加强与有关国际规则执行机构的沟通协调及配合合作,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今后发生此类争议。第三,广大运动员和我们体育爱好者群众,应当合理合法地管控自己的情绪,理的看待这个,不易轻易地以歧视和侮辱定论。
引用鲁迅《记念刘和珍君》 的文章,原文:“而此后几个所谓学者文人的阴险的论调,尤使我觉得悲哀。我已经出离愤怒了。我将深味这非人间的浓黑的悲凉;以我的哀痛显示于非人间,使它们快意于我的苦痛”。
以此来评点孙杨的八年禁赛的黑暗判罚!
“有些人的恨是没有原因的,他们平庸、没有天分、碌碌无为,于是你的优秀、你的天赋、你的善良和幸福都是原罪。”——东野圭吾《恶意》 首先,我觉得看待一件事情不能过于绝对。就时间上来说,8年禁赛,足以毁了一个体育职业选手的生涯,就算复出了,8年的时间,错过了多少次奥运会的召开?错过了多少次职业的培训?错过多少次奥运的历练?若是他真的服用了也就罢了,那么,事实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?上掀起了一阵腥风血雨,是合理拒检还是服用?恐怕也只有当事人才能清楚吧。我只是想说,美国运动员判二十个月,意大利运动员允许,中国运动员合理拒检却被禁赛了九十六个月,整整八年。而且完全没有任何反驳的余地,那封判决书下得是那么的的利索,不留情面。恐怕有人就会说:“我只想穷尽骨子里所有的嘲讽,去冷笑一声。中国运动员是世界上被抽检最频繁的运动员,违规率是世界倒数。反观那些全队、合理的国家,只觉得这世界上所有的讽刺荒诞喜剧都有了剧本。” 所有评分类的项目,中国运动员都被双标压分;所有类的项目,中国运动员都被围追堵截。不管是赛前、赛中还是赛后。 但是我坚信,在不久的将来,当中国的经济文化全部傲视世界,立于世界之巅的时候,我们会把话语权,把公平拿回来。或许这是我们上一代的奋斗,亦或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奋斗。这次算是对我们的一次拷打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