邹市明WBO比赛-邹市明wbo

tamoadmin 赛事赛况 2025-04-14 5 0
  1. 邹市明两度向WBO组织抗议,称自己并没有输给木村翔,你觉得他赢了么?

邹市明两度向WBO组织***,称自己并没有输给木村翔,你觉得他赢了么?

倒了,站起来就是,因为谁都倒过。输了,爬起来就是,因为谁都输过。一个人,特别是一个男人,要玩得起,更要输得起,更要活的起。


“如何看待皱市明两度向WBO组织***,称自己并没有输给木村翔?”。毫无疑问,邹市明是我国奥运拳击的划年代人物。在他之前,我国拳击从未取得了任何一块奥运奖牌,在世界拳击格式中能够说几乎毫无存在感,这一终究被邹市明强势改写。抛开那些琐碎的纪录,单单三块世锦赛金牌、两块奥运金牌和一块奥运铜牌,就足以让邹市明变成我国奥运拳击最无穷的选手,乃至在世界奥运拳击都能够跻身最无穷选手之列。


7月28日晚,邹市明在上海迎来自己WBO蝇量级拳王金腰带的卫冕战,对手是WBO排名第6位的日本选手木村翔。

邹市明WBO比赛-邹市明wbo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
在这场2回合的较量中,邹市明打到比赛尾段体能不济,第回合遭到木村翔以数记重拳围攻,裁判见状叫停比赛,宣布木村翔以TKO获胜。


赛后,邹市明泪洒拳台,泣不成声地说:"我练了22年拳击,就是为了今天……等我打不动了,等我输掉比赛,如果还有人支持拳击,那我就成功了。"


邹轩体育在邹市明7月28日卫冕战后,两次提出要求,认为邹市明在和木村翔卫冕战中遭TKO落败是当值裁判和WBO派遣的比赛监督出现了问题,因此要求推翻冠会对于邹市明遭TKO卫冕失败的判定。

对此,经过两轮申诉和上诉后,WBO上诉会维持了比赛的原判。

曾经的辉煌,也许会诉说着美好。然而倒下的瞬间,是否还依然完美?


记得有人说过,一个人在哪里跌倒的,就从哪里站起来。站起来,但是这对皱市明来说还有多大的可能,拳击毕竟是的竞技体育,你行就行,不行楞挺意味着什么?

输了就是输了,不要舍不得辉煌;不要舍不得赞美更不要舍不得那种前呼后拥的炫耀。要认识自己,要知道自己的半斤八两才行,要玩得起更要输得起。

谢春暖花开44363748邀。这一次比输给木村翔更惨,当然邹並认同,似乎还会振振有词自己是为国争光,却被国人陷害,他嚥不下这口气。

然而回顾那场拳赛,是自个组织的,对手又是自个挑选的,赛前又虚张声势几个回合就将木村翔打趴下,结果事与愿违被对手打趴下去了。尤其不能目睹的是被木村翔扶正了头再遭重击,这一瞬间真有点让人同情。然而赛后又哭又嚷说出一大堆废话,尤其作为败者再披上在身上,忽然觉得此举是对的亵渎,心中的同情顿时消逝了。油然产生一个观点,这是一场商业比赛,与无关!更可笑的是,退役的话刚落地,不料剧情又反转再想挑战,得不到回应又闹出受陷害的上诉……如此一切的一切,只能得出一个结论,邹只是一个木偶,而操纵者只能是姓冉的婆娘!至于目的只是一个字,什么字都知道!

一段时间来,出镜率的人非邹冉莫属了,一家三代人没曰没夜屁大一点事都要整出几张照片、几段文字丶几分钟短片天天上络,其结果与赛事一样事与愿违,一片喝倒声。曾经辉煌的邹落到如此遭人烦的地步,冷静想一想,其原因只有一个,他已作不了主了,那怕一丁点。可怜的邹!!!

邹市明团队上诉列出了5点翻案理由: 、比赛中邹市明所在的拳台地方有多处水迹,影响发挥,导致身体受到伤害;2、赛事监督不仅在WBO有副职务,还领导当地拳击组织,两者之间有利益;3、现场裁判在未完成读八就叫停比赛,最终胜负应该由记分来决定;4、根据冠赛规定第8条,请求重赛;5、冠会拒绝纳其他的个人意见,包括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现场和一位世界知名的擂台助手的意见。

对于邹市明的5点上诉理由,WBO给出的回应是:、现场主裁多次提醒邹市明团队,不要在拳台角落撒太多水,当邹市明滑倒之后,裁判也要求邹市明团队清理水迹,这么处理也符合规定;2、申诉人自己让拳台有水迹,却认为裁判和比赛监督有问题,这是违背WBO的规定。WBO强调不存在利益,赛事监督也很好完成自己的职责。3、WBO在全面回看比赛录像之后,裁判从邹市明被击倒开始读秒,能清楚看到裁判读到了“8”,还询问邹市明是否继续,而邹市明摇头,因此裁判在规则之下结束比赛并没有问题;4、尽管邹市明在与木村翔一番战前签署了复赛协议,但由于邹市明是被KO落败,而不是点数告负,他得不得打一场积分过渡赛才有资格与木村翔交涉二番战,直接复赛不符合规定;5、邹市明团队在申诉中并没有写明和助手具体的名字,而WBO也未得到相关证人的证词,因此驳回第五条上诉。

就这样邹市明团队提出的五大理由都被WBO逐一驳回,取消与木村翔的比赛结果、恢复金腰带要求重赛的诉求也被两度驳回。

邹市明一直是颇具争议的焦点人物,有多少人赞美就有多少人诋毁。而此次邹市明《声明》一出,立刻点燃了中国拳迷的情绪,从社交媒体下的评论来看,似乎愤怒的人居多数。